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宣布,擬於對政改方案投下否決票後辭去立法會議員一職,旨在引發「變相公投」。消息一出,政界出現罕見的團結現象,左右老幼都對何的決定表示質疑,有人認為政改投票後才進行「變相公投」完全沒有意義,有人認為所謂的公投根本不能撼動「八三一決定」。

先不論議題設計、憲制基礎等問題,假設何俊仁請辭真的可引發「變相公投」,但選擇在政改投票後才進行可謂愚不可及。何表示,不在政改投票前辭職,是為了避免引起猜測,令人懷疑一旦補選失利,民主黨或會藉此轉軚支持方案。換言之,縱然最終或有較多人支持政改方案,民主黨也會反對方案。

政治現實上,政改方案如要獲得通過,必須得到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即四十七票)通過。即是說,反對派(假定有二十七票)只要緊箍二十四票,政改方案便不能通過,根本不差何的一票。也許有意見認為立法會全體議員或不計及出缺的席位,因此四十六票便是全體議員的三分之二,但根據特區政府於一○年四月在立法會的發言,立法會全體成員「應該以立法會的全部認可議員,而非在當其時實際在任的全體議員,作為計算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的基數。」

過氣政客就像年華老去的AV女優,被時代淘汰但又渴望再受到重視,結果為了引人注意而不顧一切,苦了自己也苦了受眾。筆者質疑何俊仁請辭是否要讓民主黨再次成為政改主角,主導政改討論,進而挽回該黨日漸低落的聲望,為年底的區議會選舉造勢?香港可以容納任何的政治立場,但代議士應表現出基本的從政質素,讓其支持者的聲音得以有效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