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會長陳佐洱,在一月八日該會主辦的「香港教育、青年問題專題座談會」上指出,香港教育體系出現不少問題,種出了「苦瓜毒豆」,當中包括佔領行動期間亂象叢生,有些年輕人變成維護米字旗、衝擊軍營、立法會及政府總部的「排頭兵」,故此,他們在被「洗腦」後怎麼「補腦」,亟待香港教育界關注與思考。

洗腦是在禁閉環境下,強制向對象灌輸片面資訊,故此在欠缺資訊自由流通的獨裁政體,才會出現洗腦。香港至今仍有資訊流通的自由,即使大多數主流傳媒及教科書所傳遞的訊息,都是歌頌中共及特區政府,青少年還是會從別的渠道得知相反意見,不論他們為何會生出離心意識,那都是出自年輕人的自由意志的選擇。

陳佐洱想為他們「補腦」,恐怕要取消香港的言論、新聞、資訊及出版自由。換句話說,即是廢除《基本法》第二十七條!

陳佐洱又引述《基本法》第四十八條及第一百零四條,指教育局局長如同其他經中央政府任命的主要官員一樣,是隨時接受有實質任命權的中央政府和香港社會監督。上述兩則條文,前者指北京對官員任命權,後者要求官員上任前宣誓擁護《基本法》,以及效忠特區,兩者並無寫明北京對問責官員有「監督權」,那是不同的概念。

陳佐洱是一位在職時處理涉港事務的離休幹部,他帶頭視《基本法》於無物,干預港人自治權,到頭來只會令香港人加倍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