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飾家居只為建立個安樂窩,但一不留神,市民隨時換來「一肚氣」!有市民於去年七月聘請小型公司裝修家居,列明四十個工作天完工,惟公司一拖再拖,更要求先付「尾數」,工程至今仍未完工,市民追查時更發現有關公司使用假地址,有感被騙。立法會議員直斥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推出後投訴數字不跌反升,或與部門執行力度不足有關,令條例形同虛設。

楊太指去年七月聘用工程公司裝修,惟至今仍未完工。

工人將其他工程材料置於單位內,令楊太有感家中被當成貨倉。

合約列明施工時間為四十個工作天。

「我七月嗰時同佢簽合約,佢話四十日就會搞掂,唔使九月就畀到我,但係到依家佢都未整好!」楊太於去年七月時在報紙廣告上覓得一間工程公司為家居裝修,簽訂合約時列明四十個工作天完工,工程初時進度良好,惟其後公司經常停工,工人更將其單位當貨倉,用以放置非楊家裝修所需的材料,「佢一直延遲個完工日期,又要我畀埋尾數先肯嚟做,全數十一萬我已經畀咗九萬幾!」楊太其後依廣告所列地址到公司,卻發現竟無相關店舖。

記者亦按廣告上的地址到場了解,惟未有發現該店,大廈保安員亦指並無此公司在大廈營業。

有關公司發言人以電話回應,由於客戶於工程途中有更改事項,故未能於四十個工作天內完工,惟公司已減收部分費用作賠償。發言人承認地址早已無用,因更改廣告需收費,故未有更改,現時已無再刊登有關廣告,亦已通知客戶不再於該地址營業。至於將材料置於客戶家中,發言人稱完工後會將所有材料搬走。

二百舉報僅完成四宗調查

海關發言人指,每宗案件均有其獨特性,不能一概而論,而自《商品說明條例》由前年七月實施至去年十一月,共接獲逾二百宗涉及「傢俬、裝修及室內設計」舉報,並開立九宗調查案件,其中四宗已完成調查並向商戶發出勸喻信。

消委會則表示,去年首十一月共收到一百六十五宗裝修工程投訴,較前年同期上升一成三,而投訴內容主要涉及服務質素、價格爭拗及服務延誤。

「呢條條例根本就係『無牙老虎』,市民要保障自己就要喺訂合約嗰陣寫清楚,有咩事自己向小額錢債追討仲有效。」立法會議員麥美娟直言《商品說明條例》儼如「無牙老虎」,一直為人詬病,甚至令商戶有錯覺「條例奈佢唔何」,以致條例實施後投訴不跌反升,亦提醒市民應於合約上清楚列明未能如期交貨的罰款,而每次更改內容亦應訂立新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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