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被控串謀偽造文件,該案於九八年審訊後,詹被判罪成入獄。惟一名曾在該案擔任辯方證人的內地會計師,於當年審訊時無視高院法官的命令,在作供途中返回內地,高院遂下令緝拿該名失蹤證人。事隔十六年之後,該名失蹤證人於今年聖誕前夕與家人來港旅遊時被拘,之後被羈留了七日,昨被押往高院應訊,他承認藐視法庭,控方則同意他的失蹤對詹培忠案沒有影響。法官決定判他監禁一年,但可緩刑一年,並押後書面解釋判刑理由。

曾替詹培忠(圖)任辯方證人的郭煥斌,昨承認藐視法庭被判緩刑。

郭煥斌

該名失蹤證人郭煥斌(七十三歲)於詹培忠案審訊時,曾於九八年七月三日出庭作供。郭在庭上回答完辯方律師的問題後,法官曾命令郭要在三日後再到法庭接受控方律師的盤問,但郭其後卻失了蹤,之後一直被通緝。詹培忠經審訊被判罪成和入獄三年,詹其後上訴得直,獲減刑至監禁一年。

稱當年接公司指示

而郭早已退休和移民加拿大,郭早前與家人從加國往內地和澳門旅遊,再乘船打算來港旅遊,結果於聖誕前夕在中港碼頭被捕。郭承認藐視法庭後,其大律師潘展平向法庭解釋,郭當年代表公司做辯方證人,郭並不認識詹,其證供亦只涉及公司的會計範疇。郭當年回答完辯方律師的問題後,接到公司指示要立即回內地,郭當時感到「左右做人難」,郭現已明白當年做錯,並向法庭鄭重道歉。

案件編號:HCCC 1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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