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石油氣店商人指屢受外家成員滋擾,連累其公司生意受損,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其外父、外母、舅仔、姨仔等多名親屬進入其住所及公司三十米範圍內作出滋擾,並向他們索償最少八十萬元。

兩名原告包括許沛盛及其擁有的義盛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八名被告包括許的外母何雪珍、許的外父湯榮康及另外五名許的外家親戚。入稟狀稱,義盛行在深水埗福榮街經營石油氣生意,而許則居於界限街,許妻與許的外家成員於今年初因為一個位於旺角新填地街的放租物業起爭執。自五月起,許的外母與其他被告,曾多次到許的住所、許的石油氣店及負責代收租金的地產代理附近吵鬧、舉牌展示侮辱性標語及作出其他令許覺得帶滋擾性的行為,許因此連同義盛行興訟控告八名被告。

案件編號:HCA 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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