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華早報》市場部經理,複製公司的蓋章,欺騙兩間零售公司,訛稱獲該報授權訂購十三部蘋果手提電腦,藉此獲取折扣及延期付款優惠,以轉售圖利,但事後因無錢找數而被揭發。三十五歲被告梁健利昨於粉嶺法院承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兩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的副本共五罪,被告是馬來西亞人,一一年以工作簽證來港。裁判官指被告有預謀犯案,明言判囚無可避免,下令將被告還押至明年一月十五日,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

偽冒公司蓋章

案情指,被告於今年六月九日及七月二日,先後兩次向一間電腦連鎖店訛稱,他獲南華早報出版有限公司授權訂購共十一部手提電腦,並電郵印有偽冒《南華早報》蓋章的文件以茲證明。被告於取貨後辭職,並於七月二十九日及八月十四日,先後向該連鎖店交出無效的轉帳確認書及支票,但該連鎖店一直收不到貨款,後向《南華早報》查詢,才揭發事件。該報助理董事朱麗媚其後報警,被告於九月十二日離境時被捕。

此外,被告於七月十五日向另一間店舖購買兩部手提電腦時,使用過有偽冒《南華早報》蓋章的文件副本,他其後已付款。

案件編號:FLCC 510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