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未出版已「玩完」的《香港晨報》追薪風波沒完沒了。《晨報》於今年五月底宣布結束,至今累計逾七十名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薪得直,昨再有兩名申索人包括前任編輯及攝影主任獲判勝訴,有權向資方追討合共逾四萬元欠薪及代通知金。由於今月初負責為該報聘請員工的香港晨報人事資源有限公司,遭入稟申請清盤,按照法律程序,員工隨後可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討回相關欠款,預料向勞工處申領破欠基金的《晨報》員工將逐漸增加。

張志雄昨獲勞資審裁處判處追薪勝訴。

譚建章昨亦獲判追薪勝訴。

《晨報》前員工自九月起陸續前往勞審處追討欠薪及代通知金,昨再添兩人入稟追討。被告香港晨報人事資源有限公司缺席聆訊,而兩名申索人張志雄及譚建章原追討七日欠薪及一個月代通知金,惟審裁官引述《晨報》前董事利婉嫻提交的答辯文件指,二人在職期間曾放一日無薪勤工假,且他們未過三個月試用期,審裁官遂將他們的追討要求,修訂為追討六日欠薪及七日代通知金,合共逾四萬元,最終獲判勝訴。

清盤案明年二月中提訊

由於《晨報》已經倒閉,獲判勝訴的員工能否成功討回欠薪款項仍屬未知之數。按照程序,當僱主無力償還債務時,僱員可要求法律援助署協助,入稟法庭,要求對僱主發出清盤或破產呈請,追討欠薪、未放年假或法定假日薪酬、代通知金或遣散費等,同時可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作墊支之用。今月初香港晨報人事資源有限公司,遭由法律援助署協助的男子林育輝(譯音)入稟清盤,法庭現已將案排期於明年二月十一日在高等法院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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