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仔隧道前承辦商遭約七十名已遣散的前員工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花紅及培訓津貼等,平均每人涉款約八千元。首批約二十名索償人昨提訊,不滿前僱主於今年九月合約屆滿後,未有按慣例向員工發放本年度花紅,要求被告按比例補發。資方代表辯稱,僱傭合約列明公司擁酌情權發放花紅,由於今年公司業績錄得虧蝕,故無出花紅。審裁官坦言,申索人勝算機會「麻麻」,案件最終無限期押後,待另一宗同類追討個案開審有結果後,再決定是否重開。

二十名受僱於信佳集團管理有限公司的香港仔隧道前員工,入稟勞審處追討花紅或培訓津貼。

官:「唔可以賺頭蝕尾?」

遭索償的信佳集團管理有限公司,曾是香隧外判合約管理商,今年九月完約。申索人於合約期間,受聘於香隧負責營運或維修工作,包括交通督導員及收費員等,但今年完約公司卻未有一如過往每年向僱員派發花紅,另有部分申索人要求討回培訓津貼。僱主代表陳先生指公司自香隧外判合約屆滿後,收入減少,但員工及營運等開支卻增加,營運出現了虧蝕,並呈交財政報告證明。申索人認為聘用合約屬六年制,公司對收入預算「有數得計」,故此每年均應按合約期表現發放花紅。

審裁官卻反問申索人,「做生意唔可以賺頭蝕尾o架咩?」未必一定要發放花紅,又建議雙方退庭各自商議,最終經雙方同意將案件無限期押後。申索人於庭外表示,未有打算把行動升級,亦暫無向運輸署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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