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於旺角及銅鑼灣經營三間時裝店的商人蔡俊傑,指早前佔領行動令他每日的生意減半,損失達三十萬元。蔡正循小額錢債審裁處控告佔中三子、學聯、學民思潮、職工盟、雙學成員、李卓人等十一名被告,向眾被告索償共五萬元。該案昨在法院提訊,戴耀廷親自出庭應訊,而其餘十名被告則由一名義工作代表出庭,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訊。

戴耀廷

眾被告早前已申請將案件轉交高院審理。審裁官昨再向蔡指出,該案有部分被告只是社團,而並非公司,故不能被列作被告,希望蔡可釐清要控告的對象。蔡則稱,他並不熟悉法律程序,而且案件若果要轉交高院審理,他可能要聘請律師及支付龐大律師費。審裁官遂把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五日再訊,屆時蔡須就案件是否轉交高院向審裁官作出陳述。

案件編號:SCTC 042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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