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夜橫財案」成為全城熱話,大家討論得最興高采烈的是,如果自己有份「執金」,碰巧沒人看見,到底會把已到手的金錢歸還,還是據為己有?這真是個人生交叉剔的問題,面對金錢誘惑,沒多少人抵抗得住,但拾遺不報,萬一東窗事發,肯定得不償失。

不過,自從臉書一類社交網站出現後,這類天人交戰的抉擇或許不用自己勞心了。警方日前拘捕第三名疑執錢不報男子,該男子因為將檢來的五十萬元「現金磚」拍照並放上臉書炫耀,結果成為最有力的犯罪證據,水洗都唔清。除了應驗了黃子華電視劇金句「若要人不知,唔好咁低B」,更證明社交網站是個是非之地,一舉一動都成為「記錄」,稍有行差踏錯,隨時「玩完」。多年前發生的「吉野家強姦案」,數名被告將犯案過程拍下並放上YouTube斷正,就是前車之鑑。

社交網站大行其道,主因是擊中人們愛炫耀、愛晒命的心理。現在的人大多心靈空虛,希望成為別人眼中的焦點,於是習慣性地甚麼也放上網。吃飯喝酒買衫去旅行固然要自拍呃like,甚至連出席喪禮、發生意外都要第一時間自拍,令人啼笑皆非。奧巴馬曾公開呼籲年輕人不要在臉書公開太多個人資料,否則會對日後生活帶來嚴重影響,當時沒多少人聽得入耳,如今看來,可謂極有先見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