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年前有網民慨嘆打官司是富人玩意,對基層不公,二次創作了「法律面前,窮人含忍」的金句,後二字是粗口的委婉語。其中一種常見的現象是,每當被告是出身良好或是權貴,總會有分量十足的求情信,撰寫人多數是社會名流,對法官最後的量刑,或多或少都有影響。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因利用職權收受利益,於十二月十九日被判罪成,由於法官需要研究求情信的內容,故延至二十三日判刑。為許寫信求情的,包括前工商局局長周德熙、香港大學前校長徐立之、前立法會議員劉千石以及最令人側目的前特首曾蔭權。

曾蔭權任內末期,被揭發多次收受富豪利益,其中於二○○五年收受新鴻基集團郭氏家族的一部二手跑步健身機,存放在官邸內多年,曾竟稱他「只是『借用』器材」。是次許仕仁貪腐案所牽涉的正正就是郭氏家族,貪曾居然毫不避嫌!

貪曾任內破格重用前廉政專員湯顯明,並於湯屆退休年齡時破例跟他續約。結果湯顯明在一三年四月被踢爆五年來送禮近二十二萬元,以及花逾八萬元,在灣仔君悅酒店兩度豪宴中共官員,酬酢費用開支,湯自己批准違規超過上限,得到了「貪湯」綽號。可見貪曾對香港吏治的敗壞,有無可推諉的責任,如今他竟恬不知恥為許仕仁求情!猶幸法官並未受貪曾荒唐的求情信影響,秉公判刑!

從許仕仁案的審結定罪及判刑,令人想起年前已有人向廉署投訴「雙貪」,為何曾湯二人的相關調查迄今經年仍未有進展,教人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