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言論自由、創作自由的幌子,是否就可以任意妄為?如果我家孩子忽發奇想,將鄰家父親的肖像貼在自家大門上,肖像的一隻眼睛正好是大門的匙孔位置,孩子們每次開門,就將鑰匙插在畫像的眼睛上,並以此取樂。不論我家與鄰家關係如何,孩子們如此促狹,對隔壁一家人如此侮辱,我身為父親,是否應該制止?制止是否代表我在打壓創作與言論自由?

北韓領袖金正恩是好是歹也身為一國領袖,他在任以來沒有揮軍屠城,對鄰國也沒做過甚麼天理不容之事。美國電影商竟拍攝一套以刺殺小金為題材的電影,試問此舉是置北韓人民的尊嚴於何地?美國電影為求逼真與刺激,戲中主角以前蘇聯、伊朗或北韓等敵對國家作為攻擊對象是常有之事,但往往只是為這些國家虛構出一個領袖人物,最低限度也會以一個已故元首為題材。但像今次般指名道姓,還找來一個形神俱似的藝人去演活對方現任領袖,這種做法過去甚是少見,在北韓人看來,恐怕會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

哪怕自家的父親如何不濟,如果讓他人公然羞辱,絕大部分人都不能接受。美國人即使討厭金正恩,也不至於要討厭所有北韓人,而此舉卻是置他們舉國人民的顏面於不顧。今日北韓人實力不足,面對強大的美國,即使「孰不可忍」,暫時還得要忍,但對美國人的仇恨就會傳承下去。目前阿蓋德組織的人、伊斯蘭國的人、伊朗人都將美國人視如寇讎,美國人外出旅行,其實早已擔驚受怕。他們的敵人還少嗎?何苦還要加深北韓人民對美國的仇恨?

創作自由不是無止境的,自由該止於他人的鼻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