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現時的街市回收剩食行動均由民間團體自發運作,難有足夠空間長期存放回收所得的食材,全部須「即日清」;由於缺乏支援,運送食物時用的手推車亦需各區搬來搬去,或與附近社區中心夾期才能落區回收,荊棘滿途。環團又指,不少檔販均以害怕食物變質,擔心有人食用後出事為由,拒絕捐贈,浪費不少未過保質期的食物,盼港府早日制訂《食物捐贈條例》,鼓勵更多商戶參與減廢。

不少街市檔販其實有意捐出剩食,減少浪費,無奈因食環署不肯表態支持而作罷。(綠領行動提供)

盼訂例保護檔販

綠領行動助理項目經理羅敬文指,現時的回收剩食行動仰賴與檔販及社區中心三方合作,由於團體在街市並無固定儲存點,運送器材及食材時,需在社區中心及街市多次往返,更需遷就中心的開放日期,每星期只能出動兩、三天,「想做多啲都好困難」。此外,有不少商戶憂慮若有市民進食捐出的剩食後出現不適,反遭索償,為免惹上麻煩,決定拒絕捐贈。

為讓商戶能安心捐出剩食,另一個有推動食物回收計劃的非政府組織食德好的項目經理袁德志盼望,政府可早日效法英美等地,制訂條例保障捐贈者不會被追討法律責任,以鼓勵更多人捐贈食物,也可令一些機構失去拒捐出剩食的藉口,達致雙贏,減少浪費同時又可幫助更多有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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