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風雲:社會公義最後希望
進入後佔領時期的香港,有七十多人自首、九百多人被捕。捕快一哥聲稱將在三個月內完成調查,要把佔領行動主導人物緝捕歸案。歸案之後,相信就是司法的事了。
湖南省醴陵市○九年發生群體事件,上千群眾和警察衝突,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人受傷。衝突起因是土地糾紛,焦點在收地賠償金的數目,從而發展出村民和地產商的矛盾,再演變為群眾和警察及市政府的衝突。同類事件在內地經常發生。梁振英對這種事件比較敏感,他當年認為會產生不良效果,對社會和諧、對香港人心回歸、對中國國際形象都不利。他說:「人類社會的矛盾自然存在,也普遍存在。我們希望以完善的制度、具體的法律、合理的政策防範矛盾的發生。每當矛盾不可避免的發生之後,司法人員就成為社會和諧的最後防線,也是社會公義的最後希望。」他又指出,「當司法人員不能作為社會公義的最後希望,社會矛盾就不能以文明的手段解決,最後就剩下武力和政治兩個手段。我國歷史上,農民起義和土地國有化都是例子,但這些都是下策」。
香港的佔領事件,政治敏感度遠甚於內地土地糾紛引起的矛盾。執法人員成為解決政治矛盾的磨心後,看來「最後希望」的司法人員又將上場,希望他們真能用文明手段解決矛盾,萬勿落入特首所說的「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