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傘革命」期間,旺角群眾發明了句口號:「散仔衝鋒,大Sir領功」。

自從九月二十八日警隊發射八十七枚催淚彈驅散市民不果,而且演變成「擴大運動,佔領街頭」,警務處長曾偉雄一度龜縮,不敢面對傳媒,由警察公共關係科頭目每日召開記者會,期間更鬧出不少笑話。十二月十五日,銅鑼灣及立法會示威區清場,大規模佔領行動暫告一段落,曾偉雄「重出江湖」,當日下午親自主持記者會,邀功味濃,果真印證了旺角群眾的智慧。

曾偉雄在記者會的表現,其啼笑皆非之程度,與先前外號「四點鐘許Sir」的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不遑多讓。

曾偉雄論及良好的警民合作關係,必須建基於對法律尊重,又說需要「市民相信警方依法辦事,警方相信市民奉公守法」。另外,他回應警員任務完成後在佔領區大合照,惹來市民的質疑時表示:「警員工作之後,在不影響公眾的大前提下,拍照是『人之常情』。」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多份報章報道,一對男女單車巡警,利用在大埔吐露港沿岸巡邏之便,沿路取景玩自拍合照,結果他們遭書面警告及「落行為簿一年」處分,期間不能升職。

近來多次清場行動,完成行動後警員尚未返回警署交出裝備及換回便服,即是尚未休班,卻在現場多次拍大合照,如今竟然變成「人之常情」,警員慣性不按《警察通例》行事,「市民相信警方依法辦事」,真是無從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