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中年婦持雙程證今年九月來港後,在屋邨一帶藉詞與一名八旬老翁「傾偈」,之後再誘使對方帶她們回家,入屋後即向老翁提出付二十元便可摸她們胸部。老翁不虞有詐,沉醉手慾後,一婦發難將他制服,另一婦則在屋中搜掠,得財後兩婦將老翁推倒奪門逃去。警員事後在附近拘獲兩婦,並揭發她們另涉四宗相類的入屋掠財案,且受害人同是男長者。兩婦昨於荃灣法院分別承認四項及五項盜竊罪,收押至一月二日判刑。

首被告吳瑞農(四十六歲)和次被告曾細蘭(四十八歲),皆已婚。辯方求情指首被告自責藉不道德交易掩護夥伴犯案,行為邪惡。次被告育有兩名子女,但非現任八十歲港人丈夫所出,本身患子宮癌,須供養高齡丈夫及父親才犯案。

收押候懲 並須賠償事主

裁判官批評次被告:「你爸爸九十幾歲,你老公八十歲,你都咁樣對啲咁上下年紀嘅老人家。」現先索取二人背景報告始判刑,又令二人須向眾事主賠償損失。

兩被告同被控四項盜竊罪,指她們在去年五月十四日至今年九月二十二日間,在多個大型屋邨包括葵涌石籬(二)邨、梨木樹邨、牛頭角上邨及坪石邨等的不同單位偷竊財物。次被告則另涉多一項盜竊罪,指她在去年十二月九日於觀塘一屋苑內單位偷竊。五名男事主年齡由六十八至八十三歲,被盜財物約值四千元至一萬多元不等。

案情指,警員於九月二十二日在葵涌巡邏時見次被告形迹可疑,跟蹤下發現她與一名老翁攀談,聲稱從前在街市賣魚時已認識對方,並着對方帶她返家,其後首被告加入。在單位內,次被告表示「畀二十蚊可摸胸」,老翁同意;首被告繼而提出相同優惠,遭老翁拒絕,她突然發難把老翁推倒床上,並用手掩住他雙眼,同時次被告則在屋內搜掠,二人成功盜財離去,但在單位樓下被警員拘捕,兩被告透露之前另涉相類案件。

案件編號:TWCC 28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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