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媒體把被開除黨籍、移交法辦的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稱為「叛徒」,因為他「背離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違反黨的紀律,損害黨的形象,給黨和人民事業造成損失,影響惡劣」。不過,如此把周永康定為「叛徒」應該是「廣義的政治」而言,但官媒卻舉出了戰爭年代被國民黨逮捕之後出賣了黨組織的顧順章、向忠發等人為例,相提並論,實在有些不倫不類,這樣的大批判並不高明。

朝廷在宣布周永康罪行中,有「洩露黨和國家重要機密」之說。在戰爭年代向敵人「洩密」,當然就是「叛徒」;在和平年代若向外國「洩密」,就有「叛國」之嫌。然而,周永康的「洩密」究竟是甚麼呢?有消息說,他在王立軍、薄熙來事件中向他們「通風報信」。王立軍「私自進入」花旗國駐成都領事館,試圖用「出賣黨和國家機密」換取政治庇護。若如此,王立軍就是犯了叛國罪,和中共戰爭年代的「當叛徒」是同等性質,必除之,幹掉後還要在其屍上放有「叛徒下場」之字條也。

不過,據稱美國人無法對王立軍「庇護」,王走出領事館即被抓捕,因認罪態度好,揭發了薄熙來、周永康等人的問題,得以「從寬」,未以「叛國罪」論處,否則必判死刑。

當年,中共入黨有「保守黨的秘密」誓言,出賣和洩露黨的秘密都是叛黨行為。後來,入黨宣誓中沒有這一條了。但文革中毛皇帝整死劉少奇仍用「叛徒」罪名,因他當年被國民黨抓捕過,要把他「砌成」叛徒,話咁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