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保團體「創建香港」早前獲高院批出司法覆核許可,可挑戰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將中環海濱長廊部分休憩用地,改建為解放軍碼頭的決定,案件尚待排期正審。由於該會聲稱因無力負擔城規會四百三十萬元訟費,昨日先向高院申請訟費保護令,表示即使該會被判敗訴,亦只須付最多一萬元訟費給城規會。城規會一方卻質疑該會的三名董事,均是有力承擔訟費的「有錢人」而反對申請。聆訊今日繼續。

司馬文是創建香港的其中一名董事。(資料圖片)

城規會︰三董事均有錢

申請人Designing Hong Kong Limited的代表律師指,申請人無力承擔城規會的巨額訟費,而且案件涉及重大法律觀點,對公眾有廣泛影響,若高院不頒發訟費保護令,申請人可能要終止訴訟。城規會卻質疑,申請人背後的三名董事司馬文、邵在德和黃匡源都是有錢人,他們有能力承擔訟費。

申請人一方反駁指出,城規會僅憑公司註冊紀錄,知道申請人的三名董事之地址,便認為他們是「有錢人」,卻無拿出證據顯示他們的財富;而且法庭在審理訟費保護令的申請時,只應該考慮申請人是一間無錢的非牟利公司,不應該考慮其背後的董事是否有錢人。

法官為審理今次申請,特別邀請了兩名大律師以「法庭之友」身份向法庭提供獨立意見,又邀請法律援助署代表出庭。法官要求該法援署代表解釋,為何只有「人」可取得法援,而「公司」不能獲得法援。

案件編號:HCAL 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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