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向政府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報告書,建議家居廢物收費每戶每月三十元至四十四元,住戶需要使用預繳式專用垃圾袋去盛載廢物。因應部分大廈住戶或需就實施收費凝聚共識,建議制訂最長三年的過渡期。

工商業廢物每公噸收費四百至四百九十九元,在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按重量「入閘」繳費。環境局回應指,已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研究,將盡快整理出計劃的框架方案,明年初提交立法會。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建議,以實行按戶按預繳式專用垃圾袋收費為最終目標,容許部分透過食物環境衞生署的垃圾收集車隊棄置垃圾的大廈住戶按幢收費,設最長三年過渡期,並在一年後檢視收費計劃成效;使用食環署垃圾收集站棄置垃圾的居民,需使用預繳式專用垃圾袋盛載廢物。工商機構及小部分私營屋苑應在廢物轉運站或堆填區按廢物重量收「入閘費」。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回應稱,會仔細研究和積極跟進委員會的報告,並已成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展開工作,明年年初向立法會和市民介紹。

倡增一千玻璃樽回收點

黃錦星又指,政府正籌備在鄉郊地方推行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試點計劃,同時又會推展廢物收費相關的配套,如加強回收。

多項生產者計劃正逐步取得進展,包括塑膠購物袋收費將於明年四月一日推行、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的立法建議,料可於本立法年度提交立法會審議、增加住宅屋苑玻璃樽回收點至共一千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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