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一歲女子於今年六月七日凌晨,前往朋友的香港仔田灣邨住所處理錢債糾紛時,遭多人禁錮十二小時,期間除遭虐打外,更被迫脫下上衣,拍下「半裸照」,直至胞妹為她支付五千元,女子才獲釋。警方事後拘捕兩名涉案無業漢,控以非法禁錮、勒索、刑事恐嚇和襲擊共四罪,兩人經審訊後昨在區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還押至本周五判刑。

法官裁決時稱,雖然事主X在庭上作供有混淆,但考慮她遭禁錮達半天,驚慌下記錯細節不足為奇,而X仍能講述主要的案發經過。對於辯方質疑X竟可在禁錮期間兩次吸食冰毒,法官認為兩者並無衝突,甚至是軟硬兼施的方法,又認為X作供時數次情緒激動,不似做作,遂裁定首被告吳家輝(三十三歲)和次被告梁江祥(三十歲)罪成。

控方指首被告有十四個案底,當中包括傷人和勒索等等,而次被告則有四個不相類案底。辯方求情指兩名被告均靠綜援維生,犯案並非精心部署,勒索的金額亦非大數目。

案件編號:DCCC 7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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