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愈來愈亂,社會亂,人心亂,綱紀更亂。良知貶值,人妖顛倒,指黑為白、以非為是大行其道。約百名大專教師與業界政客日前發起遊行,譴責警方「暴力清場」,還煞有介事選在高等法院出發。本來,每個人都有表達訴求的自由,參與人數少也不代表甚麽,但為人師表者出賣靈魂,罔顧是非,強詞奪理,既對不住身上的學術袍,更令前立法會大樓頂上象徵正義與法律的泰美斯女神像蒙羞。

佔領行動自稱「愛與和平」,在香港人面前展現的卻是百分百「恨與暴力」。滋事分子為了「見血」,對警權肆意挑釁,對法治無情踐踏,甚至動用帶尖釘的「紙皮盾牌」、雨傘尖、磚頭等武器,攻擊對象除了前線警員,連對佔領稍露不滿的普通市民也難幸免。

若真要譴責警方暴力,這些人找錯對象了,應該去他們心目中的「民主聖地」美國,或念念不忘的前宗主國,為僅因手裏拿着玩具手槍,或與對方糾纏時把手放在腰間,就被警察擊斃,甚至被「制服」時遭警員夾生勒斃的人;還有示威遊行被英國警察打得頭破血流、首相卡梅倫口中的「罪犯與匪徒」喊冤。

有的人永遠持雙重標準,月亮也是外國的圓,洋警鎮壓叫執法,港警執法成了鎮壓。既然如此,何不建議港警到美國受訓,學學如何「保衞民主」、維護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