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呢校規層出不窮,令學生哭笑不得。校規雖管束學生行為,為學校樹立良好風氣,但一些學校的校規卻叫人百思不得其解。本報記者走訪多間學校,發現各校都有一些「與別不同」的校規,例如不准飲可樂、嚴禁在校外穿校服飲食等。不少學生對校規嗤之以鼻,更有人坦言要「抗命」不會跟從,亦有人指校規是「至高無上」,只能口服心不服。

有學校校規極嚴,不准喝汽水,令學生頭痛不已。(設計圖片)

眼鏡限款

禁食海鮮

學生在求學時期應否談戀愛,一向極具爭議性。(資料圖片)

街頭小食深受年輕人喜愛,但有學校認為在街邊吃喝會影響校風。(資料圖片)

有辦學團體因其信條嚴禁吃豬肉,學生在校內與豬扒飯無緣。(資料圖片)

陳同學指理解學校辦學背景,認為不吃豬肉海鮮沒問題。

彭智華認為追求民主自由的社會氣氛亦衝擊校規。(資料圖片)

會反思原因
許同學:「嚴厲少少嘅校規都有好處,自己接受到,都係為我哋好。」

黃同學:「有時一啲校規真係唔合理,會思考到底背後原因係咩。」

「食嘢係人權,我自己就唔會守呢啲規矩囉!唔通我肚餓,要除咗件衫佢?都唔合理!」觀塘區內一所以「淑女」聞名的名校,要求學生身穿校服時不可在校外地方飲食,就讀該校中五的李同學對此大表不滿。根據該條校規,那怕只是一串魚蛋或是一支汽水,同樣禁止。據指,此規定是因為學校認為學生在外飲食,會破壞了優雅的形象。

學校稱獲家長理解

另一位就讀該校中三的吳同學亦稱,曾聽說過有學生因在街上吃東西,遭投訴而記缺點,她更指見過有人被老師要求即場拋棄手上的飲品。記者向該校查詢,但校方沒有回應。而到場採訪時,仍可見有學生在校門外喝紙包飲品。

除了不可穿校服在街上飲食,更有校規不准學生食豬肉、海鮮,亦不准飲可樂等含咖啡因的飲品。該所位於大埔的基督教學校,指因辦學團體的背景,因此不會讓學生吃豬肉和海鮮,亦不會讓學生喝可樂等含咖啡因的飲品。

該校余姓校長解釋咖啡因對學生有害,「對學生嘅腦部發育唔係咁好。」又提到從未有學生或家長不滿,「如果真係要食嘅,早餐同晚餐都食到,咁耐以嚟家長都好理解,亦無收到過投訴。」在該校就讀中三的衞同學指,自己感疲累時喜歡以咖啡提神,對不能喝咖啡感到「不合理」。而中四的陳同學則認為學校有其辦學背景,遵守相關規定可接受。

校規須合乎情理法

飲食以外,有傳馬鞍山一所學校會嚴格管制學生的眼鏡款式。「眼鏡框嘅支架唔可以闊過零點八厘米!」畢業生楊同學指,由於近年一款大鏡片眼鏡大熱,校方認為相關造型過於標奇立異,故予以禁止,「訓導老師真係會拎把間尺埋嚟度,計到準晒先放人。」該校黃校長回應本報查詢時否認其事,指「特登問過訓導主任,學校未試過限制同學嘅眼鏡。」

另有部分學校特別着重學生間的男女關係。其中大埔一所中學,學生指校規內明文寫明男女間不得有親密接觸。至於怎樣才算親密?「搭膊頭都唔得o架!」有不願透露姓名的高年級學生表示,曾有學生因被懷疑拍拖,結果兩人同被罰留堂,接受「思想教育」。該校的訓導主任吳老師解釋,學校不會阻止正常的社交,「當然好似拖手呢啲,我哋唔覺得係學生應該有嘅行為。」他補充,學校對男女關係有其原則,「但係唔會阻止正常嘅異性相處。」

對於不同學校都有多條被視為騎呢的校規,引起學生不滿,教育局發言人指,由二○一二至一三學年至今,教育局曾收到三宗有關校規的投訴。而根據《教育條例》第二百七十九章,學校的校董會或法團校董會須負責確保以適當的方式促進學生的教育。擬定校規時,須考慮教師、家長和學生的意見,並讓學生明白訂定校規的意義;執行時則要合法、合情、合理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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