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地盤男工人疑嫌設置「鴨肉炸彈」捕獵野豬卻炸傷動物組織男女義工的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涉案兩名工人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控制爆炸品罪,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再訊,以待警方進行認人手續,期間下令兩名被告還押警方看管。

被告分別為何國輝(五十三歲)及陳新(五十五歲),控罪指他們於今年十一月廿九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衞奕信徑附近斜坡,非法及惡意控制爆炸品,即一件烤鴨肉內藏紅色尼龍繩包裏着的爆炸物。

控方透露,三名證人於案發時到上址餵飼流浪狗,目睹次被告放下鴨肉,首被告則站在輕型貨車旁,兩被告看見證人後即登車離去。三名證人因怕鴨肉有毒,遂拿到沙田一商場剪開檢查,但鴨肉突然爆炸,炸傷兩名男女義工。

警方根據貨車資料先後拘捕兩被告,警誡下首被告承認與次被告到上址獵殺野豬食用,次被告則否認指控。

案件編號:KCCC 42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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