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代表的士業團體取得臨時禁制令阻止「佔旺」人士堵塞彌敦道的女律師鄺家賢,自己亦捲入另一民事訴訟中,她獨資經營的律師行被同行興訟追討律師費。高院早前審理後,法官昨日判鄺的律師行敗訴,須支付約一百七十萬元律師費和懲罰性訟費給其同行。

鄺家賢早前曾代表的士業團體取得臨時禁制令,阻止示威者堵塞彌敦道。(資料圖片)

官稱有責任向律師會舉報

法官又指,有證據顯示鄺的律師行與客戶間有勝訴後再額外收費協議,法官認為有責任要向律師會舉報;但因此事牽涉到一名律師的專業誠信,故先給鄺一次解釋機會,准她在十四日內提交書面陳詞,看她是否能夠說服法官改變主意。

原告何文琪律師事務所,被告是由鄺家賢經營的鄺家賢律師事務所。鄺於去年捲入一宗與土耳其豪門Uzan家族成員有關的民事訴訟,她更一度成為該案被告,而鄺的律師行在該訴訟初期,曾代表鄺和該訴訟中的另外四名被告。鄺的律師行今年三月指示原告接手該訴訟,並要求延聘一名資深大律師和一名大律師代表該案眾被告抗辯;惟原告成功延聘後,鄺的律師行卻改找其他律師接手該訴訟。

原告指,鄺及其律師行事前曾透過電郵和口頭承諾會支付原告律師費,故興訟追討。被告一方辯稱,原告未有向鄺及其客戶確認該兩名大狀的收費,電郵承諾因此無效,而且鄺又否認曾作口頭承諾。法官最終不接納鄺的解釋,下令被告一方要支付上述律師費予原告。

案件編號:HCMP 179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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