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已完成修訂《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的草擬工作,授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可聽取執法機關取得的資料,防止有機構違規截聽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的個案;當局又會設立時限,若小組法官下令終止截聽,執法機關須於限時前停止,否則視作違規,修訂條例料本月底至明年初提交立法會審議。對於有立法會議員質疑政府於佔領行動期間視戴眼罩為暴力,擔心執法機關會加強秘密監察佔領人士,黎棟國強調絕不會引用有關法例作政治監控。

截聽設時限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二○一三年報告》,以往曾有執法機構截聽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亦曾發生法官小組下令停止截聽,但執法機關「繼續聽」的情況,去年便有一宗多聽取二十二分鐘的個案。黎棟國表示,法例修訂後,專員可聽取截聽得來的資料,抽查有否機構違規截聽享有法律專業保密權的資料,又設定時限,防止再有執法機關被下令停止截聽後「繼續聽」,「若今年年底趕唔切,明年初一定提交。」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執法機關可就嚴重罪行及涉及公眾安全進行截聽,惟沒有標準,以佔領行動為例,政府視戴眼罩及保鮮紙為暴力,顯示暴力的定義人人不同,擔心政府會藉執法機構進行政治監控。黎棟國回應指所有行動均獲法官小組審批授權,有獨立監察。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昨晨出席報告簡介會時,亦被涂謹申及傳媒質詢同樣問題,邵以有關問題屬假設性而不作評論。

邵德煒又指法官小組會按實務守則行事,一般而言,輕微碰撞及輕微毀壞公物不算暴力;被問到專員監察執法機關的個案中,是否包括截聽社交媒體,如Whatsapp或短訊,邵德煒表示不會回應有關問題,但通訊服務供應商有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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