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案的中港假結婚集團,當招攬到一定人數的港人青年參與假結婚後,便會組成「四天旅行團」,相約參與的港青一同北上,到內地辦理登記結婚手續,據知,主要在廣東省或福建省辦理。當結婚手續辦理完畢,一宗中港假結婚便締結完成。一般情況下,當內地的「另一半」達到目的獲取單程證後,便與香港的「另一半」辦理離婚手續。

偽造出生證明

入境處入境事務主任(專責調查)曾安杰表示,涉案的假結婚集團先陪同參與假結婚的港人到入境處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證明未曾在港登記結婚;之後安排他們到本地律師樓辦理一份申請結婚聲明書,再把有關聲明書轉遞予內地「另一半」所屬省市的民政部門核查,經核查確實雙方可結婚後,犯罪集團隨即陪同參與的港人北上到相關所屬省市締結虛假婚姻。

曾續指,個別省市部門要求港人提供如出生證明書或父母的背景資料等,但港人青年大多不想驚動父母或無出生證明書在手,故涉案集團會偽造相關文件,以滿足內地部門要求。入境處助理處長馮伯豪(執法及遣送審理)形容,涉案集團猶如組織旅行團,每次安排幾個港人青年北上辦理有關結婚手續,一般需時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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