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女生:次被告非男友
【本報訊】十五歲少年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遭人涉嫌糾黨虐打,更被拋落海,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一案,疑遭「唱衰」的女生歐陽真儀昨以污點證人身份在高院繼續作供。歐說,在死者屍體被尋回後,死者女友曾邀她出席死者的超度儀式,她當時如常出席;歐否認次被告黎俊文是其男友,但承認在案發後,即與首被告石嘉坤「拍散拖」三個月。
曾挑釁死者「隻揪」
三名男被告依次為石嘉坤(二十三歲)、黎俊文(三十歲)及梅振宇(三十五歲),被控約於前年八月八日在香港謀殺曾明斯。事發時讀中二、任兼職侍應的歐陽真儀(十八歲)供稱當時黎向死者自稱是其男友,但她與黎是扮情侶以教訓死者。黎問死者:「你係咪識蔡李佛功夫?」死者回答是,黎說:「我都識泰拳同散打,你出嚟同我隻揪。」死者不願意,遭黎拳打腳踢,黎取出士巴拿,欲向死者施襲但被阻。
石及梅亦有毆打死者,梅向死者膝撞腹部及下體、淋啤酒及冰,梅提議將死者掉落海,並吩咐眾人將啤酒混和蚊怕水清理現場,更說;「依家做大事,仔細啲,唔好留低任何嘢!」未幾死者由石、梅及另一污點證人翁冠傑陪同步往日出康城方向,眾人一會兒後歸來,唯獨不見死者,歐追問死者下落,但無人理會她。
案件編號:HCCC 3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