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嗰度已經有個牌提醒啲車主唔好違泊,點解仲有咁多人將單車泊喺欄杆度?」居於將軍澳的關小姐每天均到坑口公共交通交匯處乘車上班,發現上址有不少單車違泊,不滿運輸署未有嚴厲執法,變相縱容違泊行為。

坑口公共交通交匯處被指有不少單車違泊,運輸署被指疏於執法。

運輸署發言人稱,根據紀錄,過去一年共接獲兩宗有關投訴,職員已於上址張貼通告,提醒市民切勿以鏈條將單車鎖於圍欄而不加看管。發言人說,違泊者或可能因觸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而被檢控,可被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

發言人又稱,曾於六月進行移除單車行動,共移除七輛違泊單車,強調會因應資源及先後次序與相關部門進行聯合行動,移除對市民造成阻礙、危險或不便的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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