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經修訂的《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附表一將本月二十八日生效,把更多瀕危物種納入受管制名單內,新納入受保護範圍的物種包括雙髻鯊、長鰭真鯊、鼠鯊、前口蝠鱝、多種淡水龜鱉和多種黃檀屬的木材等。任何人在未取得許可證的情況下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有關物品亦會被沒收。漁農自然護理署昨指,相關條例的修訂是配合《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該署已透過通函通知有關貿易商,亦已舉辦簡介會及派發宣傳單張向相關人士講解新管制措施,提醒貿易商,若現已管有新納入管制的物種,並可能在新管制生效後作出口之用,須於本月二十七日前向署方登記有關物種的現存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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