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二年發生的十.一南丫島撞船意外釀成三十九名乘客死亡,兩艘涉事船隻的船長事後被控誤殺等共四十一項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先遴選陪審團,被抽中者大部分提出各樣理由望可豁免,當中包括一名快將結婚的女子,除獲豁免外更獲法官的祝賀。最終法庭選定了五男四女的陪審員。

「海泰號」船長黎細明。

「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

法官祈彥輝表明此案廣為人認識,陪審團的責任需決定本案被告有否嚴重過失導致涉案三十九人死亡,他並提醒陪審團毋須理會傳媒對此案的報道,亦不要自行尋找資料,案件預計審至明年二月十八日。控方今日會宣讀開案詞。

首被告是港燈「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五十七歲),次被告是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六歲),二人各被控三十九項誤殺罪、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及一項交替性的相同控罪。

法庭昨用了三個多小時,在共八十名男女中先後抽選出三十七人,只有五人沒有反對擔任,另有五人因遭律師反對而獲豁免,其餘人士均提出不同理由望獲豁免。其中一名女士指將於本月二十九日結婚,並於下月中度蜜月,因而獲豁免;有人自揭膀胱出問題及有尿頻情況,亦獲豁免。另外,有人需到外國公幹或旅遊,且是在被抽選前已訂好機票、亦有部分人因私隱問題,而把理由寫在紙上呈交法官等,最終均獲豁免。

惟亦有人不獲豁免,其中一名女士稱收到遴選信件後,感到很大壓力,常失眠及感焦慮,法官即問她有否醫生紙作證,她表示沒有,法官認為她需履行責任。另一中學經濟科女老師指,因教文憑試級別,要對學生盡責,法官則認為其校長應會有所安排,否決豁免。亦有兩人表示因家人有病或自己有病,需到醫院檢查,但法官指法庭可協助致電醫院安排更改時間,否決豁免。

兩女同名同姓 一「幸運」落選

另外,法庭讀出一名中選者名字時,有兩名女士回應,原來二人是同名同姓,經核對身份證後證實是其中一人,她不反對擔任,「幸運落選」的另一人則微笑步回公眾席。亦有多名被抽中的男女,自爆英語能力不佳,擔心不明白主力以英語審訊的內容,法官沒有讓他們擔任陪審團,但亦無即時豁免他們。法官最終表示,除獲他批准豁免及律師反對的人士外,其餘人士均需今天再到法庭,以備「不時之需」。

案件編號:HCCC 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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