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一向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亦是賴以成功的基石,可惜自佔領行動爆發以來,法治備受衝擊,百年根基瀕臨崩塌。佔領行動持續四十多日,佔領人士固然無法無天,港府同樣有法不依,這不是對法治的莫大諷刺嗎?這不是對法治的嚴重傷害嗎?

佔領行動亂象叢生,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市民生活,港府束手無策,遲遲不敢採取清場行動,受影響市民忍無可忍,只好自行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說來實在可悲。更匪夷所思的是,示威者竟將禁制令視如廢紙,拒絕遵從,甚至法庭延長禁制令並授權警方執法,當局還是投鼠忌器,猶豫不決。中央領導人多次公開表示,全力支持港府依法處理佔中違法活動,而港府卻無能為力,難道不感到汗顏嗎?

古人說,法不正,度不直,則國亂。港府尚且不能秉公執法,佔領人士目無法紀便不足為怪了。須知道,警方的職責就是執法,平時對違例泊車也不能容忍,而對佔領行動長期堵塞幹道卻視若無睹,反而要市民自行訴諸法律,實在不可思議。可以說,佔領人士目無法紀,摧毀了法治根基,而港府有法不依,同樣葬送了法治精神。當今社會黑白顛倒,是非不分,法治原則早已模糊不清,警方作為執法者,不但沒有拘捕違法佔路者,還反過來保護他們,這才是最大的笑話。

更荒謬的是,有法律界人士公然踐踏法治,不僅自己知法犯法,還教唆市民漠視法庭禁制令。身為律師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聲稱,不守法律不等於不遵守法治,並指當年納粹德國也有許多不公義的法律,不必全部遵守。這簡直是一派胡言,法治是指通過法律來限制公共權力的運用及約束任意的權力,從而保障自由和權利,維護公義和公平;法治精神強調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如果不守法律也不算不遵守法治,甚麼才算是遵守法治?至於他將香港比喻為納粹德國,更是妖言惑眾。難怪有立法會議員直斥何俊仁「愧為法律界人士」。

事實證明,佔領行動有如一面照妖鏡,除了牛鬼蛇神的醜陋面目暴露無遺,所謂「愛與和平」也淪為徹頭徹尾的謊言。正當警方部署清路消息鬧得沸沸揚揚之際,旺角佔領區驚現大量石頭及石灰,達十多個尼龍袋之多,部分石塊如手掌般大,若被用作攻擊之用,後果不堪設想。由此可見,這場佔領鬧劇已瀕臨失控邊緣,如果繼續鬧下去,勢必演變成暴力流血事件。

說穿了,港府一味採取拖字訣,利用反佔中民意壓制佔中,看似以時間換空間,令佔領行動師老兵疲,實際上是無力處理,只好推卸責任,製造群眾鬥群眾。

總而言之,法紀廢弛,禍亂必至。法治不僅是香港成功的基石,更是社會穩定的基礎,如果法治不存,香港也就沒有明天可言了。高等法院昨日駁回反對旺角禁制令的上訴許可,並拒絕暫緩執行禁制令,當局還等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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