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且染有毒癮的無業漢,去年十一月五日搭的士從藍田往樂富,當的士駛經聯合道時,突亮出八吋長菜刀打劫的士司機,並割傷對方頸部。無業漢搶去八百多元後下車逃走,但遇上正進行反行劫行動的警員,結果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擬用贓款買海洛英吸食。被告伍健明(四十三歲)早前在高院承認搶劫及傷人兩罪,法官昨判刑指事主身體嚴重受傷,傷口近喉嚨有可能致命,遂判被告入獄五年八個月。

被告伍健明(蒙頭者)落車逃走時被捕。(資料圖片)

被告有盜竊及爆竊等案底,中一未畢業便輟學,另曾因藏毒被判入戒毒所。

案件編號:HCCC 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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