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任職輔警的公司顧問夥同律師行合夥人,於○一年至○七年期間向意外受傷的索償客戶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為二十多名事主取得逾七百萬元賠償,顧問從中抽取一百四十萬元,而律師行合夥人則獲近三百九十萬元訟費。兩人早前被區院裁定包攬訴訟罪成同獲判緩刑,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昨向上訴庭上訴,要求加刑及判兩人即時監禁。聆訊下周一繼續。

葉漢明(右)之前被判監十二個月但緩刑十八個月。(資料圖片)

兩名被告於案發時分別是捷利顧問公司顧問葉漢明(六十歲),及楊潤康律師行合夥人楊潤康(四十四歲)。葉、楊於今年四月分別被區院裁定二十六項及二十五項包攬訴訟罪成,葉判監十二個月但緩刑十八個月,楊判監十五個月但緩刑二十四個月。葉已轉行做的士司機,而楊被定罪後雖要接受律師會調查,但暫可繼續執業。

案件編號:CAAR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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