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漢聲稱遭中國國際航空的姊妹公司拖欠三十萬至一百萬元人民幣,為嘗試追討,上月在赤鱲角機場離境大堂內散發有「炸彈」等字句的紙條,並走到國航櫃台吵鬧和跳上行李輸送帶。被告昨在荃灣法院承認遊蕩和妨擾兩罪,裁判官指被告行為會令人受驚,引起混亂,法庭雖同情其遭遇,但被告應向內地有關部門反映問題,遂判他入獄兩星期,另罰款三百元。

散發有「炸彈」紙張

控罪指被告明培仁(四十六歲)於今年十月十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七層離境大堂中國國際航空櫃枱遊蕩,以及對他人造成煩擾。被告昨自行求情稱,他為追債而失業六年,最終與妻子離婚,被告自言沒有惡意,願向港人道歉。被告又透露自己是大學社會學研究生畢業,當年導師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費孝通,比董建華還大。

案情指,被告當時散發寫有「炸彈」和「大陸人大縱火付薪」的紙張,再到航空公司櫃台大吵大鬧,又跳上行李帶。職員見被告T恤上寫有「中國民航局貪污受賄欠薪栽贓無人管清除民航紀檢敗類」,於是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TWCC 30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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