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俊華去年底在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的地區諮詢會,遭雞蛋掟中額頭,涉嫌擲蛋的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事後被捕,控以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作為本案唯一控方證人的財爺,在出庭作供時意外被揭發身為高官的他,原來不是經常隨身攜帶身份證。而辯方則指他「中蛋」後向傳媒表示「有少少預知呢件事」,質疑他是「同意」被擲蛋;曾俊華否認:「如果知道有人掟我,我實會接住啦!」案件審結,押後至下周五裁決。

曾俊華昨日出庭宣誓時被揭發無帶身份證。

曾俊華當日被雞蛋掟中頭部。(資料圖片)

被告陳德章自辯稱,雞蛋在外國用作示威或「掟」政治人物,屬家常便飯。

被告陳德章(二十五歲)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七日,於北角街坊服務中心地下會堂襲擊曾俊華。曾俊華昨在作供前宣誓,裁判官依照程序向他索身份證核實資料,曾拍拍褲袋說:「冇帶嚟喎,漏咗喺寫字樓!」裁判官准稍後處理,曾的助手隨即把身份證送到法庭。辯方其後盤問時趁機問他帶證習慣,他坦言身份證經常不隨身,以便秘書帶證協助他申請外國簽證。

曾俊華供述事發經過,指當時在台上突然被一隻蛋掟中右額近太陽穴,他感痛楚,蛋汁亦流到衣服上,他身旁陳茂波的衣服亦沾有蛋汁,曾遂回後台清潔。他表示不知遭誰擲蛋,亦「不同意」遭人擲蛋。控方其後播放當日的新聞片段,當中有他「中蛋」後受訪時說:「今日好在冇着靚西裝嚟,或者有少少預知呢件事!」

辯方針對此番話盤問他,他回答指因當時現場氣氛緊張,才講笑「預知此事」來緩和氣氛。辯方窮追指,其他官員皆穿西裝,惟他穿運動裝,質疑他早知有人「掟嘢」。他立即舉起雙手作接球狀,笑說若早知被掟「實會接住佢嘅」,惹得庭上哄堂大笑;曾隨後才解釋,因事發前到中學教西洋劍,才穿運動裝。

被告陳德章涉襲擊

辯方續指,曾俊華等高官猶如阻擋民意的高牆,故市民以擲蛋表達政治訴求;曾不同意官員是「高牆」,亦不清楚擲蛋是否一種抗議手法,但他不識被告,不認為對方要擲蛋宣洩不滿。

被告陳德章被裁定普通襲擊罪表證成立後自辯,指雞蛋一碰即碎,並無傷害性,在外國用作示威或「掟」政治人物,屬家常便飯;若本地政治人物連「被掟蛋」的氣量也缺乏,則是一個大笑話。控方則批評他胡亂擲蛋會傷及在場老弱,被告反指台上無老人家,「除非你覺得梁振英係老人家啦」。

案件編號:ESCC 23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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