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再次因人數不足而流會,最後遲到的議員成為傳媒焦點。流會是誰的責任呢?流會絕對不是一個人可以造成的,有的議員因佔中塞車而遲到,有的議員完全沒有出現。建制派指泛民議員寧可食早餐都不進入會議廳,泛民反指建制派支持議案卻又不出席會議。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批評,流會是議員失職,缺席議員須向公眾交代,議員應有更高的責任感對待會議。筆者認為,開會是議員的基本責任,用「不合作運動」作包裝,把不開會及不出現變成理所當然,是不能接受的。

泛民無所不用其極,立法會流會、「掟蕉走人」時有出現,「抗爭」誰都可以做,但市民、議員各有角色。市民上街請願甚至參與佔領,他們覺得是自己的責任。而泛民議員搞一個不合作運動,就堂而皇之不開會,這是盡了責任嗎?若議員們在不合作運動期間拒絕領取工資津貼,我倒覺得有點高風亮節。現實是,他們既領取立法會的工資津貼,更涉嫌收取外國捐款,到底天理何在?

立法會激進勢力抬頭,把各式各樣的抗爭手段帶入議會,是誰的責任呢?有人說,是泛民議員帶頭破壞議會規則,須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天的抗爭不斷升溫,就是議會的莊嚴最初受到冒犯時沒有極力守護,以致愈演愈烈。守護誰都可以做,議員、市民各有角色,議員要盡責做好議會的把關,遏止議會出現激進行為;市民也要盡責,對搞事議員作出譴責,甚至用選票作出抵制。香港是多元化社會,一向包容不同的聲音,但當傳媒被「激進」所吸引、道路被「公民抗命」所佔據、立法會被不合作運動導致流會時,市民便應該有更高的責任感去守護香港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