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案底纍纍、染有毒癮多年的無業漢,去年乘搭的士時行劫的士司機,以菜刀從後架在對方頸上並割至流血,最終劫得八百多元,在下車逃走至附近時,遭剛巧在場的警員制服。被告昨於高院承認搶劫及傷人共兩罪,求情時聲稱受毒品影響才犯案,法官將他繼續收押至十一月十三日始判刑。

被告伍健明(四十三歲)被控搶劫及惡意傷害男事主何兆景(六十四歲)。控方透露被告有九項案底,包括盜竊、爆竊等,又指他自九七年起染上毒癮。辯方求情指,被告在事發前數小時,曾吸食海洛英,令神志受影響;而他用作犯案的菜刀,是乘搭的士前在垃圾桶拾獲的,顯示他只是即興犯案。而司機現已痊愈,身體無大礙。

案件編號:HCCC 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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