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時代之變遷,由於北京以和平談判方式收回香江主權治權,而英國人也大致上相當配合,未敢用武力對抗,故港英政府九七年未遭清算,而是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大政方針下,全盤過渡到香港特別行政區,自動轉換成特區政府,所有人事基本不變,朝廷對他們也不另眼看待,甚至頗為禮遇。當然,也有極少數當年在英國治下,為英人効力從事敏感工作、對我帶來直接危害的某些「本地華人」,在九七年前已被英國秘密遣散,有不少去了英人「祖家」或者世界其他地方「安度餘年」。對此,北京也從不追究。

由此可知,所謂港英政府及其人事,所謂「港英舊臣」、「港英餘孽」、「港英舊電池」,其命運十分好彩。若在早些時,如二戰之後,類似為鬼子當差、效忠鬼子政府者必以漢奸論處也。須知,香江乃被英人船堅炮利、明火執仗搶去,和二戰時日本侵我中華、掠我土地、建立偽政權沒有本質區別,故港英政府和當年的「滿洲國政府」、「華北自治政府」、「汪精衞南京政府」性質類同,其作用都是夷人統治、奴役我中華也。

故此,二戰中和二戰後,「滿洲國政府」、「華北自治政府」、「汪精衞南京政府」都被視為敵偽政府,主要人員皆被視為漢奸,涉及面相當廣泛。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國民政府修改並公布了《處理漢奸案件條例》,確認相當一部分為鬼子做事者為漢奸。這類人等,觀之當代,在九七年前港英治下頗有所見,只因時代不同而「另當別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