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正在籌備二○一五年的選民登記工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合乎資格但是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可於明年七月二日或之前提交新登記申請,登記後的資料可以被納入明年九月發表的正式選民登記冊中。

而已登記的選民如登記資料有變更,就須在明年八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更新有關資料。當局將於明年五月展開選民登記宣傳工作。

4.1萬人被剔除登記冊

立法會於今年七月通過把涉及地方六選區、功能組別及選委會界別分組選民登記法定期限提前十四天,以多撥十天予公眾查閱臨時選民登記冊、取消登記及提出申索及反對,並多撥四天予審裁官處理申索及反對的聆訊,有關安排會在二○一五年選民登記周期生效。

而在二○一四年選民登記冊中,有約三百五十萬名地方選區選民,登記率七成四,約七萬七千人是新登記選民,另有四萬一千人已在登記冊被剔除。

另外,當局昨向立法會提交關於未服監禁刑期的區議員及鄉郊代表喪失擔任職位資格的文件,建議區議員及鄉郊代表選舉後被判監禁三個月或以上、即會喪失議席的安排維持不變。

而等候上訴的區議員及鄉郊代表將獲暫緩取消擔任有關職位的資格,直至上訴期終結或上訴法院作出裁定為止。至於被裁定罪成或判監,但非正服刑而受監禁的上訴人,或在監管下被釋放人士不會在區議會或鄉郊代表選舉中喪失成為候選人或當選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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