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聞已久的內地特赦貪官終於到來,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委聯合發出最後通牒,督促外逃貪官投案自首,在十二月一日之前返國投案的,可從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免除處罰。對貪官特赦必然引起爭議,但如果能換取建立永久性反腐制度,還是值得的。

特赦貪官可謂迫不得已之舉,中國早已形成大有大貪、小有小貪、幾乎無官不貪的格局,能潔身自好的寥若晨星,所謂反腐敗,不過是大貪反小貪、未貪反已貪的遊戲,且以權力鬥爭的形式表現出來。

老實說,如果有法必執,有貪必捉,不僅政府癱瘓,也沒有那麼多的監獄可以容納,沒有那麼多的法庭可以處理。退一步說,就算捉盡天下貪官,誰敢保證新官上任會廉潔呢?前腐後繼,貪貪不止,這已是幾千年的歷史。

由於內地無官不貪,利益集團盤根錯節,反腐敗必然遭到極大的阻力,這是你死我活的鬥爭。武松本領再高,一時間也只能打一隻老虎,若是群虎反噬,武松只有落入虎口的命運,這正是中共第五代面對的處境。周老虎被關入籠子後,有關溫老虎、江老虎、李老虎、曾老虎、賀老虎等傳聞不斷,難道能將他們一一關入籠子嗎?所以只能面對現實,以要求利益集團吐出非法所得、「既往不咎」的特赦方式,換取他們的收手及「下不為例」,最終建立起以法治國、陽光法案等反腐制度。

事實上,中國幾千年的歷史,即是反腐敗殺貪官的歷史,可惜只要人治不改,貪腐土壤還在,腐敗的花草割掉一批,還有下一批茁壯地生長出來。所以反腐敗的根本之道,在於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長效制度。香港廉政公署的經驗完全值得借鑑,當初麥理浩總督以捉葛柏為契機建立廉署反腐,抓了不少貪官,也引起貪腐成風的警隊反抗,最終也是推出特赦令,平息警隊之亂,達到反腐及維護社會穩定的雙重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