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四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通告,督促在逃境外經濟犯投案自首,在十二月一日前返國投案的,可從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還可免除處罰。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