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盜竊積犯潛入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偷取學生銀包、證件等財物後,利用偷來的學生證及戴上假髮「易容」假扮學生,在大半個月間多次進入中大的圖書館及自修室,偷去多部筆記簿型電腦,惟他在最後一次與同居女友犯案時,被接報到場的警員拘捕。男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盜竊及五項入屋犯法罪,被判監三十個月,其同居女友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女被告馮雪晴(蒙頭者)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資料圖片)

報稱運輸工人的男被告蔡維文(三十七歲),與報稱無業的女被告馮雪晴(三十一歲)是同居情侶,並育有一名三歲兒子。控方指男被告有十六項案底包括盜竊和搶劫等,他於一二年十月曾因偷手機而被判監十個月。女被告當時亦涉案被捕,但在羈留期間企圖搶警槍逃走,被判監十四個月。

辯稱籌錢醫眼

辯方求情稱,男被告的左眼受視網膜動脈梗塞影響,今年二月起左眼喪失大部分視力,無法再開工,故打算犯案籌錢支付醫療費,惟他最終把錢花在家庭開支上。

案情指,今年四月四日男被告在中大聯合書院曾肇添樓外,趁兩名中大生排練戲劇,把袋隨意擺放,於是偷去兩人的袋內財物,其中一人失去銀包,內有學生證等財物,另一人失去電腦。男被告之後在四月七日、九日、十一日及十九日,利用偷來的學生證,進入中大數間圖書館,並趁學生或舊生離開座位,先後偷去五部電腦。

同月二十八日,警員獲悉中大范克廉樓再次發生盜竊案,到場追截,最終拘捕男女被告。警員在男被告身上搜獲一部電腦、假髮等物品。男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而早前偷去的六部電腦及一部手機已被他變賣,套現一萬九百元,並已花光,又指假髮用於掩飾本來髮型;女被告則表示自己不知情。

案件編號:DCCC 6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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