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香港比美國自由
有些人愈有錢愈會喊窮,只因人心不足。如果一個人的財產超越了中國首富,即使未能達世界第一,那麼此君還算不算是貧人?等如有人經常說香港的言論自由告急,但他們可知,本地新聞的自由程度說不定已超越了美國。
美國中央情報局長期監察全球電子訊息,你我在網絡上都是赤條條的,誰也別想保留私隱。筆者向來透過網絡交稿,今日文中批評美國政府的言論,其實在前一天交稿時中情局已可獲悉,他們如沒這樣做,只因不屑,並非不能,事關在下人微言輕,他們犯不着如此耗費心力而已。揭露中情局監控全球訊息者,是該局前僱員斯諾登。美國人號稱最擁護言論自由,但斯諾登偏不敢向美國傳媒披露事件,還得老遠跑來香港揭發真相,皆因此地傳媒最受驕寵,早慣了天不怕地不怕。一直以來,香港人有甚麼內幕不敢揭露?有甚麼作品不能出版?趙紫陽的錄音講話、李鵬的六四日記,中國內地以至其他地區不敢出的,香港都能出。本地不少傳媒人廣學多聞,是一部活字典,但你可別問他「怕」字怎寫,他真未必曉得哩。
九一一後,美國藉機通過《反恐法》及《愛國者法案》,內中明言新聞工作者必須愛國,你如在採訪過程中曾跟恐怖分子接觸,便得向當局報告,若隱瞞事件或在報道中認同反政府力量,都可能違法,即使你身為回教徒,也絕不能對伊斯蘭的反美襲擊活動有一絲同情。
香港的新聞工作者可不同,對反中共力量何止可以同情,簡直可為此鼓與呼!你跟民運人士接觸,甚至把他留在家中管吃管住,誰也拿你沒法。如果這還說香港的言論不夠自由,怕是瞎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