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佐洱所說的「霹靂手段」,一般人相信指官方可能採用鐵腕對付佔中,而不是對付立法會表決政改方案。不過,兩者也可以加以聯繫,那就是公民黨梁大狀所擔心的,官方將參加佔中的泛民議員抓起來,立法會表決時被抓議員缺席,泛民就不夠票數否決方案。不過這樣做並不容易,若泛民議員在佔中時只是靜坐在中環街道上,並因此被抬走,官方不可能拘禁他們直到立法會表決完才釋放。如果經過連場官司,包括定罪和上訴,亦不可能判處長期監禁,即使野蠻到判處長期監禁,立法會早已表決完了,野蠻何用?

所謂野蠻,還包括劉迺強等人說的,北京人大有權修改和解釋《基本法》,若政改方案不能在立法會通過,他們可以乾脆頒布一套特首選舉辦法,不需香港立法會覆審認可。假使不幸到此地步,我覺得香港反對派倒沒甚麼所謂,因為現在他們之反對偽普選,唯一原因是官方借一人一票選出聽朝廷話的傀儡,此傀儡有了民意授權光環,便會肆無忌憚做以前特首做不到的事,以民主光環去反民主。

如果政改方案不經立法會,直接由人大降旨要港人凜遵,即使有一人一票環節,沒有偽普選的欺騙性,而是赤裸裸強權欺民,選出來的特首不會比前三位更具民意權威,再壞無非就是梁先生或相差不多的人在罵聲中混下去,港人沒有輸掉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