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昨日簽發第六五五號國務院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第四任行政長官,今年十二月二十日就職。

澳門新聞局早前公布,國務院將於下周一(九月二十二日),在北京向第四任澳門特首候任人崔世安,頒發任命他為第四任澳門特首的國務院令。崔世安將提早一天,在周日(二十一日)啟程赴京。

崔世安在上月三十一日舉行的第四屆澳門特首選舉中,以三百八十票支持、即得票率達九成六高票當選連任,新任期將於今年十二月二十日開始,至二○一九年十二月下旬為止。崔世安當選後承諾會加強澳門經濟發展、檢討博彩業,以及促進澳門居民向上流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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