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陳振聰因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六年遺囑,企圖侵吞總值約八百三十億元遺產,去年在高院被裁定罪成判囚十二年,當時主審法官更指陳濫用司法程序,要求進行不需要的初級偵訊,頒令陳要支付該次偵訊的訟費。

律政司為此向陳追討約二百三十萬元的相關訟費,惟陳就部分訟費約六十多個項目有爭議,並稱只願支付約八十萬元,案件昨由聆案官處理。聆案官批准了律政司部分的訟費項目,惟因仍有約三分一約二十多個項目未處理,法庭決定把案再排期處理。

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被告陳振聰(五十四歲)昨並無到庭,只派律師代表應訊。據庭上披露,該些爭議的訟費項目包括律政司在初級偵訊時,派出律師處理案件時的準備時間、時薪及準備文件的收費等。聆案官批准了律政司部分申請,不過至昨午散庭時,仍有約二十多個項目仍未處理。

案件編號:HCCC 1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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