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霧」充六十五歲圖優惠搭港鐵,貪心婦「出口傷人」惹官非。差兩歲才可使用港鐵特惠車票的六十三歲婦人,昨購買特惠車票,在樂富站入閘擬「搭平車」,卻被眼利的職員懷疑,要求出示身份證,但婦人拒絕並與職員爭執,驚動巡警到場,婦人取出身份證,被揭發年齡未達標後遭票控,竟老羞成怒咬港鐵職員及警員,再「起飛腳」踢中警員,因涉嫌襲警等罪被捕。

受傷警員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港鐵樂富站發生婦人咬傷警員及港鐵職員事件。(資料圖片)

六十五歲或以上長者才可使用特惠車票或長者八達通。

被捕婦人姓楊,昨午十二時許,楊婦於港鐵樂富站購買了一張特惠車票入閘,閘機即時亮着乘客使用特惠車票入閘的燈號及響聲,在旁監察的一名姓鄭(五十三歲)港鐵女職員,見楊的容貌年近六旬左右,但未能確定她是否已達六十五歲,於是上前將楊婦截停,要求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確認她是否可使用半價的特惠車票。

男警手臂和腳受傷

惟楊婦對被截查感到憤怒,情緒異常激動,拒絕出示身份證,期間,一名警員巡經,遂即時上前了解,並勸楊婦將身份證出示。楊婦最終將身份證取出,經鄭女檢視後,發現她年齡是六十三歲,還要過兩年才可以使用特惠車票乘車,於是按程序票控她。有人見被票控,心有不甘,企圖逃走,但被在場警員截停。

糾纏間,有人老羞成怒發難,憤然咬警員及鄭女的手臂,復「起飛腳」踢中警員的腳,楊婦最後被警員制服,因涉嫌「襲警」和「普通襲擊」罪被拘捕,帶署調查,案件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被捕婦人同時違反港鐵附例,已被港鐵票控。被咬的鄭女,手臂紅腫,但拒絕送院,而遇襲男警,手臂和腳均受傷,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被查票組人員揭發

港鐵發言人表示,事發時樂富站查票組人員在車站大堂執行職務,見到一名乘客懷疑不當使用特惠車票,於是向她查問。期間乘客不合作,一名正在附近巡邏的警員上前了解後,帶走該乘客調查。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和港鐵的《車票發出條件》,六十五歲或以上之人士,可使用特惠單程票和長者八達通。如被發現不當使用特惠車票,港鐵會向違例乘客徵收五百元附加費,嚴重者更會提出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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