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妓女宣傳貞節
觀察近期中港關係,發現一個有趣現象:自詡法治之區的香港,反對派欲以非法佔中爭取「真普選」;一向不知法治為何物的北大人,卻苦口婆心規勸港人根據《基本法》及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推動民主政制發展。「法治」被當成衞生巾,需要時就使用,不需要時就棄如垃圾。
內地當局法治觀念之淡薄,人治色彩之濃厚,可謂罄竹難書。就說一個叫做胡建學的貪官吧,曾任山東省泰安市市委書記,官帽雖然不大,野心同名氣卻不小,原因是此君非常迷信,有大師說他可官至副總理,可惜命裏缺橋,於是他下令將國道改變方向,通過一座水庫,順理成章地建了一座橋,名為「岱湖橋」,岱湖者,諧音「帶胡」也。不久東窗事發判處死刑,「岱湖橋」淪為「逮胡橋」。
胡建學判極刑已是十多年前的事,神奇的是,他非但沒有死,反而近日又成為新聞主角,再進監獄。原來,胡建學通過上訴改為死緩,然後又「立功」五次減刑至十三年,二○○六年以「患有高血壓、冠心病、陳舊性腦梗塞、糖尿病等症狀」隨時猝死為由,獲准保外就醫,過去八年都未服刑。不料中共第五代上台,今年初檢察機關覆查案件,發現胡建學根本不具備保外就醫的條件,於是這老兄又被關進監獄。
由死刑到死緩到減刑至十三年,再到保外就醫又成好漢,胡建學的戲劇人生是對內地所謂以法治國的莫大諷刺。個別貪官倒楣被抓,但官場關係仍在,保護傘仍在,只要花些錢打點監獄,就可以詐病獲得保外就醫的優待,有的甚至判刑後未服一天刑。提錢出獄,保外就醫,逍遙法外,成為貪官的專利。
胡建學並非個案,最近因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而再收監者達數百人,腐敗的成本很低,這解釋了內地為何「前腐後繼」。一個視法律為玩物的政府,卻要求別人遵紀守法,同妓女宣傳貞節沒甚麼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