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船務公司女文員向稅局隱瞞父親已過身,在二○一一至一二年連續兩年度內,於報稅表中虛報與父親同住及要供養對方,圖騙稅局批予二萬二千多元免稅額,惟稅局起疑,兩次都沒有批准其申請,並作出檢控。女文員陳文欽(三十七歲)於今年五月於荃灣法院承認兩項逃稅的傳票罪,被判入獄四周,但獲准保釋等候就判刑上訴。

陳的代表律師昨在高院表示,陳現已懷孕近八個月,快將臨盆,希望法庭以人道理由減刑,法官最終裁定她上訴得直,改判緩刑十八個月,另罰款一萬四千元,判決理據稍後以判詞下達。

案件編號:HCMA 3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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