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銀行男職員於五年前趁舊女同學到其家借相機時涉嫌強姦對方,女事主聲稱因當時擔心會影響患癌母親的病情,故至去年初才報案。二十九歲被告蕭永年被控強姦罪,早前在高院受審,由五男二女組成的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三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無罪釋放,被告並獲法官批准取回訟費。被告原被控於二○○九年七月十二日,在沙田家中強姦現年三十歲的女事主X。

案件編號:HCCC 5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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